主考院校

郑州大学自考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河南大学自考 | 信息工程大学自考 | 河南科技大学自考 | 河南师范大学自考 |

当前位置:主页 > 自考动态 >

关于山东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

编辑:admin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文章摘要: 主要考试机构、市、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


主要考试机构、市、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所(研究所、中心)和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非统一组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申请的通知》(鲁学位办公室一号{2016)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办学自主权,加强学位授予单位的教育质量保证,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从今年起不再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主权。学士学位统一外语考试。外语考试方法由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决定。

为了贯彻文件精神,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考试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学位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考试方法。按照谁授予,谁授予的原则。负责

2。根据国务院学位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各考试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大学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制定自学考试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完善实施细则,做好学士学位申请和录取工作。

三。各考试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大学网站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学士学位申请标准和程序。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主要考试机构。做好宣传工作,在自学考试场地和考试场地张贴有关文件和通知,便于考生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应严格管理,完善考试程序,坚持标准,确保学位授予过程中的质量。

北京公共网络11010802020153

上一篇:关于山东2019所升格学院的几个问题

下一篇:关于深化《产学结合》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相关阅读

短文中的成人英语三级解题

第一次检查结果未被接受。3+2大专未达

  • ·办公室:0371-56792306
  • ·咨询QQ/微信:6211326
  • ·张老师:13733859511
  • ·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郑州大学校内
  • ·(现场咨询或报名需提前一天预约)
  • ·在线QQ:
  • 在线QQ:

Copyright 2006-2020 河南郑学【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6029353号-1

办公室:0371-56792306 报名联系人:张老师 137338595511 微信/QQ:6211326(1373385951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地址:河南·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康复前街交叉口路西郑州大学南校区内。(大学路75号东门)技术支持:河南自考网